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全國區域計畫不用政策環評? 環團批放水

(新頭殼newtalk2013.10.8 王立柔/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8)天召開第1場「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公聽會,多個護樹與環保團體約15人搶先召開記者會,以行動劇的方式,戳破手中寫著「防災」、「治水」、「國土計畫」的彩色氣球,象徵全國區域計畫鬆綁了綠地、農地、水源區等環境敏感地帶的開發,並痛批公聽會是在環保團體加壓下才急忙舉辦,倉促而沒有誠意,更沒有按照法定程序,便先把影響如此重大的草案交付政策環評。

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顯示,在國土計畫法立法通過前,區域計畫就是當前國土空間的最高法定指導計畫。但這個指導計畫被環團指出許多問題,例如活動斷層兩側不再限制開發、10公頃以下農地可開發工業區、刪除水庫集水區限制禁止開發的法規、水庫集水區土地可租售、原住民保留地也被剔除等,都讓環團深深擔憂,山林水土將受到更大的破壞。

針對今天的公聽會,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會召集人王鐘銘表示,這是關係重大的一件事情,政府是該與人民好好談一談,但內政部等到環保團體9月抗議、呼籲之後才決定召開公聽會,而且這禮拜開,上禮拜才急忙通知大家,可見倉促、沒誠意。

王鐘銘也指出,根據「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3條,工業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項,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都應進行政策環評;全國區域計畫草案裡規定「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可彈性進行開發,將嚴重影響水資源體系,對環境影響重大,滿足政策環評的條件,內政部卻沒有交付政策環評。

同是淡海自救會的賈伯楷則在公聽會上發言質疑,台灣目前的都市計畫可說是相當浮濫,內政部對於已經存在的問題不處理,反而一直訂新的草案,法規裡許多詞彙的定義也很模糊。

內政部營建署的廖文弘科長則回應表示,根據法規,應實施政策環評的「土地使用政策」包括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以及直轄市、縣市區域計劃等,「全國區域計畫」則不在其中,不必作政策環評;不過,他說,內政部會再徵詢環保署的意見。

廖文弘也否認鬆綁開發一事,表示環境敏感區之所以分成避免任何開發行為的第1級,與有彈性開發空間的第2級,是參詢了地質法與經濟部意見,才做出的調整。

然而,公聽會上,針對國土計畫法立法以前,內政部就推出「指導性質」的區域計畫,這種作法是否適宜?以及集水區也分為1級、2級,使得部分水源區可供開發等等問題,與會的環保團體和內政部官員仍然可以說是沒有共識。

 



◎反思:甚麼是全國區域計畫?我真的越看越不懂,難道因為是指導性質的國土開發,就可以不用環評,這不是很荒謬嗎?就我個人的認知,只要是國土開發,都應該做環評,特別是在水源開發區、農地等區域,做工業型的開發本身就是項大工程,與當地原來的地質和生態環境完全不合適,更可以說是破壞,內政部這樣的作法根本是變向的在使這類的開發有一個合法的出路,法律已經無法保護人民的財產和居住自由,那只能說這樣的做法是不和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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