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綠色和平抽檢服飾大廠 防水外套、童裝含毒

綠色和平德國辦公室日前公佈含全氟化合物(PFCs)的戶外休閒服裝與配件的檢測結果,其中知名品牌The North Face的防水防風外套,驗出一天揮發高達近1萬奈克的氟調聚物醇(FTOHs)。目前已有研究推論全氟化合物會影響人體免疫系統、生殖系統、以及可能引發甲狀腺疾病。
綠色和平的去毒運動。(圖片取自綠色和平)

防水材質難生物分解 成健康隱憂

綠色和平德國辦公室從德國、美國、澳洲、瑞士以及中國等地隨機購買17件戶外休閒品牌服裝與配件,針對離子性(ionic PFCs)和揮發性(volatile PFCs)兩類全氟化合物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進行調查,驗出15件有氟調聚物醇(FTOHs)殘留,其中包括The North Face、Jack Wolfskin、Salewa、Mammut和Adidas等12個品牌大廠。
全氟化合物(PFCs)在紡織業是普遍的防水服裝成份,例如大家熟悉的Gore-Tex®材質。PFCs被證實在環境中具有高持久性,難以被生物分解,並可能透過呼吸或飲食進入人體,產生危害風險。
在綠色和平這次的研究中也特別指出,揮發性全氟化合物容易揮發溢散到空氣中,也就是說包括人在內,生物可以藉由呼吸或飲食就有機會把這種有害化學物帶入體內,成為健康隱憂。

童裝也有毒 淘寶買的到

中國是重要的童裝出口地,外銷地區包括歐美、東南亞、非洲以及中東等地。綠色和平發佈最新報告《童流河污——中國童裝重鎮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調查》,揭發中國童裝殘留多種環境激素,包括俗稱「塑化劑」的有毒化學物;更有9成樣本含有毒有害物質銻。
童裝。(圖:Tracy Hunter)綠色和平2013年6~10月間透過中國當地最大網路商城淘寶網與兩大童裝重鎮織裡鎮和石獅市的實體通路採購童裝樣本85件,發現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檢出率超過一半,銻的檢出率則是90%以上,並且從2件樣本中檢測出超過 1000mg/kg的鄰苯二甲酸酯(塑化劑),其中之一的殘留量甚至高達17000mg/kg。
中國紡織行業使用了全球逾4成的紡織化學品,主要用於服裝生產的漂染程序。織裡鎮和石獅市是中國最大的童裝生產地,市場覆蓋率佔中國98%城市,產品佔全國產量4成。這兩個鎮同時也是中國重要的童裝出口基地,產品遠銷至歐美、東南亞及中東等地。

NPE、塑化劑殘留是紡織業常態?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連佩怡認為,「我們認為這次問題不僅局限於織裡鎮和石獅市兩個地方,而是紡織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連佩怡說:「兒童比成人有更多途徑接觸到有毒有害化學物;而他們處於生長發育階段,對某些特定的化學物也更加敏感,應該受到格外的保護,而不是任由健康威脅潛伏在他們身邊。」
NPE是國際公認能在生物中累積並持久存在的環境激素,常用於紡織業,若童裝殘留有這些有害物質,小朋友咬衣服時可能會吃進去,或經由皮膚的直接接觸,造成健康隱患。自由時報報導,已逝的毒物專家林杰樑曾解釋,NPE可以增加賣相,但同時也是一種環境荷爾蒙,長期暴露會導致雌性化,減少精子製造、影響生殖能力。
雖然經過多次洗滌後,大部份衣服上殘留的NPE會被洗掉,但這些毒化物和塑化劑仍會隨著廢水進入水源,進入生態循環,危害生態的同時,也繼續透過食物鏈威脅人類健康。
這已不是第一次在服裝中檢出NPE超標殘留,2012年底綠色和平組織從全球各地包括台灣共29個地區,檢測141件衣物樣品,結果中有63%的衣物樣品都含有NPE的殘留。在台灣的環保法規中,有對壬基酚(NP)、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進行濃度的管制,但在公告禁止運作的清單中僅禁止壬基酚使用於家用清潔劑,未涉及對紡織業的規範。

標檢局:衣物等商品列入檢驗

台灣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6月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確保兒童穿著之安全,公告自10月1日起,將童裝等成衣、毛巾、寢具、內衣、毛衣、泳衣、織襪等商品列為應施檢驗品目範圍,倘經檢驗發現有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將依商品檢驗法等規定處理。
標檢局另呼籲製造廠商仍應落實商品「中文標示」之正確性及確保產品品質符合相關檢驗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綠色和平也呼籲政中國府儘快完善對童裝中有毒有害物質的監管,更呼籲各大服裝品牌承諾在2020年前淘汰使用NPE及全氟化合物(PFCs)等有害化學物質。
註:12個戶外休閒品牌為:adidas、Columbia、Jack Wolfskin、Kaikkialla、Mammut、Northland、Patagonia、Salewa、Schöffel、Seven Summits、The North Face、Vaude。

時間:2013.12/25
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作者:鄒敏惠

心得
很多東西都會影響我們的生活品質,無論是食品、衣物、化妝品等會跟人類皮膚接觸,甚至進入身體內的東西,但因這些化學製品根本無法用感官去分辨,只能仰賴科技用品去偵測是否有殘留,用相關研究明白是否有害人體。

美研究:水壩、海堤改變臨界值 濕地喪失運作機制

根據弗吉尼亞海洋科學學院和史密森環境研究中心在自然(Nature)期刊上發表的回顧論文顯示,無外力干擾狀態下,沿海濕地可有效阻擋海平面快速上升,但人類可能破壞這些濕地所提供的防禦效果。
像美國馬薩諸塞州梅島口的互花米草沼澤(Spartina)這類的低海拔濕地,經常因潮汐而淹沒,並產生沉澱物,也使沼澤以很快的速度(每年約5-10毫米)形成。(圖:sandy richard。)
濕地做為沿海城市面對洪水和風暴時的緩衝,及淨化並過濾污染物的能力方面提供了保障,但這個保障在未來可能消失不見。
此論文的作者之一馬特科萬(Matt Kirwan)和派翠克麥高尼加(Patrick Megonigal)表示,水壩和海堤等人工建築正破壞大自然的機制「在一個更自然的世界裡,我們不用擔心沼澤能在現今海平面上升的速度裡生存。」吉尼亞海洋科學學院地質學家,該研究報告的主要作者科萬說。
濕地有多種方法自行提升高度,以防止被淹沒。在地表上,漲潮是最大的助力之一。在漲潮時刻,沼澤氾濫,來自海水中泥沙的礦物變成地上新土壤。這是面對今日威脅最便利的回應系統之一:當海平面上升加速,洪水發生頻繁,濕地因此快速獲得土壤。地面下,植物根部的生長和死亡增加了有機物質──這種狀況似乎會造成二氧化碳含量提高。然而植物腐爛可能有利於濕地發長,因為某處沼澤未保留住的泥沙,通常會流到另一個沼澤去保存。雖然某個特定濕地也許會失去土壤面積,濕地總面積卻可保持不變。
但凡事都有一個臨界值。如果濕地變得過於氾濫導致植被無法生長,將無法達成正向反饋迴路。同樣,如果泥沙輸送到濕地的作業被中斷,濕地也無法再新增土壤以增加高度,以抵抗海平面上升。
科學家報告顯示,人類活動最直接的影響並不是海平面上升或二氧化碳的增加,而是有很大的權力去改變這些臨界值。
地下水抽取和人工排水會導致土地下陷,就像現在的美國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因為這種土地下陷的現象,目前世界上20個最大的沿海城市中,有8座城市正遇到比氣候變遷影響所帶來更嚴重的海平面上升問題。水壩和水庫的建造,使全球20%的泥沙量無法到達海岸並堆積。中國長江三角洲沼澤自西元7世紀以來,在每年以50毫米的海平面上升高度的危機中倖存,直到超過50,000個水壩興建後,切斷了泥沙量的補給,導致沼澤侵蝕加速。
史密森環境研究中心的共同作者派翠克表示。「我們知道情況總有天會到達上限,也擔心這些上限,會因為人們改變環境而發生變化。」
濕地在面對海平面上升時,除了高度的增長,還可以向陸地遷移做為回應。但作者指出,人類活動也已經阻礙了這種反應。科萬表示,堤壩和海堤等保護沿海物業的常規方法,會阻止濕地往內陸移動,並產生「海岸線擠壓」(shoreline squeeze)。由於沼澤邊緣的腐蝕速度會隨著海平面上升的速度增加,作者警告,沿海堤壩和海堤等障礙物的影響也將加速氣候變化。現在,我們必須決定濕地該往何處去。

時間:2013.12/25
來源:台灣濕地網
作者:賴雯瑄編譯,鄭景文審校

心得
濕地擁有保護我們的用意,但當初為了確保生活品質的水壩、海堤卻破壞濕地本身的調整機制。會不會許多我們認為立意甚好的政策或設施有利於自身,但它卻可能毀壞原先的系統與平衡,導致其他部分損毀?

【最新上線】張士達:紀錄片賣座的兩難──專訪《築巢人》導演沈可尚

當沈可尚執導的《築巢人》在今年的台北電影節奪下百萬首獎,沒有人會想到,這部紀錄片會在明年的1月3日在院線上映,因為它沒有任何當前台灣紀錄片賣座的元素:熱血、勵志、溫情或催淚。而它的片長,甚至只有既不是長片又不是短片的尷尬的53分鐘。
沈可尚從沒想過,會有電影公司主動表示願意發行《築巢人》,他很努力地跑宣傳,因為他很不希望讓一片好意的電影公司陪錢。他在宣傳空檔坐下跟我聊了一個小時,對於目前台灣紀錄片在亮麗票房之外的隱憂,坦誠地說出了許多不吐不快的想法,這也許會得罪不少人,但紀錄片工作者要追求的,不就應該是絕不妥協矯飾的真實嗎?
張:台灣紀錄片多年來持續努力在院線上映,今年的票房成績又達到新的高峰。但當許多紀錄片在製作時就已抱定要上院線的計畫或企圖心,這究竟對台灣紀錄片會有多大又多深遠的影響?
沈:我就直接誠實說我的感覺吧。我每一部紀錄片都是自己花錢進戲院去看的。我很想要專注地去看每一部紀錄片。我看楊力州的《拔一條河》的時候我好感動,一直哭,第一個是裡面的人物和他們做的事情讓我感動,第二個是力州徹底地跳進去,徹底地把自己展露出來,他似乎就在參與一個活動。作者變得很誠實。所以他雖然遠遠地跟我認為紀錄片工作者的角色是不一樣的,但是因為他好誠實喔,所以我是看得滿心歡喜,很喜歡。其他的紀錄片賣座的,我就不一定有這麼明顯的喜歡的感覺。當然都各有各的理由,但是對我來說,如果紀錄片一開始就設定好要上院線,這非常非常違背我認為紀錄片扮演的社會角色,因為不管怎樣紀錄片對我來講還是電影媒體的一部分,還是很「作者」的,應該要有一種超越性,超越電視媒體或普羅大眾媒體裡的視角,所以它可能對社會關注的角度是更不普羅的或更少被關注的,你提出一種藝術形式,是可以去讓觀眾覺得「哇!電影是可以這樣去看的,議題是可以這樣去想的。」像麥可穆爾或是誰的紀錄片,不管它再怎麼甜美,它終究還是代表一個作者的態度和觀點。所以紀錄片對我來講,一直就是導演的態度、觀點和他的世界觀,因為我從來沒有把紀錄片當作任何娛樂的可能。雖然我看到很多厲害的紀錄片,得到很多的知識和對生命的學習,但是我的確從來沒有一秒鐘把它當成娛樂看。
但是我認為如果一開始就設定要上院線,那會有一個風險,就是你會不想讓主事者賠錢,你會有一個先入為主的思考,是希望它可以造成社會巨大迴響的,我覺得這對紀錄片工作者的定位來講,是有一點風險的,因為紀錄片工作者應該是有高度的獨立性,就像拍《築巢人》過程中雖然也有基金會想要贊助,我都一概拒絕,你還是必須要非常珍惜你自己眼睛看到、感覺到的東西,而不是要去服務某些出錢的人的意圖或想法。因為你一旦考慮到觀眾、市場,想到上院線幾十個拷貝,你很難在自己真正關心的東西之外假裝那些東西不在。
我認為進電影院的人大多是要離開現實,暫時逃避兩個鐘頭,很少人會願意花錢去戲院看一個比現實更現實的現實。一旦你有對票房和市場的想像力,很多時候我都不大敢確定你能誠實到什麼程度。到底是你真心觀察到的,真心在乎的事情嗎?是你真心覺得這件事情大家沒有注意到,但你想要讓大家知道嗎?還是你只是找到了一個現實的素材,然後它可能變成一個好的劇情片的走向,用來說一個可能有票房的故事,所以你免費地拿取了這些素材,甚至製造了一些行為,好讓這些素材變成一個可以讓大家來花錢觀賞的商品。如果是往這種方向走,我就會充滿非常大的擔憂,因為一直以來紀錄片教育我的是:我從它們得到很多我不知道的、遺忘或忽略的事情,甚至從很多紀錄片中,看到很多人為了讓這個世界更接近他的理想或幸福,而付出太多不可思議的努力,有時是跟他自己的利益一點都沒關係的。當我那麼嚴肅地在紀錄片裡學到了很多,這個世界上很多人很踏實地在作很多事情時,我其實沒有辦法思考紀錄片工作者在已經決定上院線的前提下去開始從事拍攝。因為沒有人會希望票房不好,沒有人會希望告訴出資者說「會陪錢的喔」。一旦先決定了上院線,我覺得那是一個很大的不健康。

張:這些年來台灣紀錄片愈發走向感人、熱血、勵志的選材,雖然可以明顯看到創作者的善意,或者以糖衣的包裝來傳達需要大眾關注的訊息,但以這些善意之名究竟有權利走到多遠?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算是剝削和扭曲?
沈:我認為,大銀幕其實會讓作者的身影無所遁形,你的一絲一毫的不誠實或操作、操弄,其實是一眼就會被看穿的。對我來講,大銀幕就是這麼的有威力,觀眾就是這麼的明白,只是觀眾選擇明白了之後是否「與我無關」或者「我不在乎」。但紀錄片工作者去看大銀幕時,其實對一絲一毫的操作都會非常警覺,從一顆鏡頭、一個行為、一場聚會、一個字幕或一段配樂,你都會非常警覺現在在幹麼。紀錄片需要作者花很大力氣去釐清自己最後要講的話,這段話是不是你要講的,如果你講不出來,或者你的態度不夠明確,那就表示還沒拍完啊,應該要繼續拍下去。
譬如說如果你關注一個議題,當你觀察到一些現象之後,身為紀錄片工作者不應該把這些現象丟出來給觀眾說「有這些現象喔」,然後用一種含糊其辭的語句。我對紀錄片工作者比較嚴苛一點,你既然有心而且你看到了,你就必須更用力一點,更有所作為一點,讓那作為的成功、失敗、挫折、妥協、氣餒直接表現讓觀眾知道,這樣才會讓觀眾思考,而不是讓觀眾看到一個糖衣式的東西,來講一個好像很有正義的東西。這應該是我對紀錄片工作者的要求太嚴苛。
攝影機有時候真的要對自己有很高很高的質疑,我在作這件事情的同時,我是不是也正在掠奪。譬如說,我看到某一些鏡頭對準了爸爸但忽略了那些孩子,我徹頭徹尾地好想知道那些孩子、那些將死之人怎麼看待他們的生命,我真的好想知道這些孩子的媽媽怎麼看待自己的先生,好想知道這些孩子究竟怎樣思考,他們並不是沒有神智啊,也不是沒有表達能力,從頭到尾為什麼我什麼都聽不到?因為我曾經就是側耳傾聽一個快死的罕病孩子告訴我他的人生觀,他說他不怕死,他最怕的是他死了之後,他的媽媽少了他這個朋友,他是這樣子看待生命的。你不能把人家晾在那邊,然後只去紀錄一個你想要完成的虛幻的夢,我會認為那是虛幻的夢是因為,我看過很多很多努力的家庭,是沒有力氣突然之間要去玩搖滾樂團的。他們每天在受的煎熬,是不會突然之間要去參加海洋音樂祭的,這東西我覺得在被放大的銀幕裡無所遁形。我從頭到尾不知道這部片怎麼操作的,我也沒有細問,在這業界也不想得罪誰,但我自己看的時候,心中對那些孩子和他們的爸爸媽媽們,有一種好難過的感覺就是:攝影機不在乎你們,攝影機在乎的是你練團練得怎麼樣,在乎的是他早就知道你會哭泣或睡不著覺,在乎的是他一定拿得到什麼東西,在乎的是你們會不會練團成功,能不能站上舞台。攝影機不在乎你在過什麼樣的人生。
我對紀錄片有一種需要,紀錄片總是開啟我所不知道的事情,開啟我狹隘的眼光,但是怎麼會台灣紀錄片一部又一部的進入一種自我陶冶,當然我看到有人看到這塊土地會很高興,但是我要更多。我看到社區自己站起來我會感動,我看到這些爸爸努力去完成夢想我也會感動,我也會被音樂弄得很激昂,但是那個真的是很寫實的嗎?就是有太多太多放到大銀幕上對我來說是無所遁形的操作,這件事情是非常不健康的。同樣的我對於字卡的運用,或是攝影機背後的訪問者的指向性或誘導,我到現在都還是有一種抗拒。我非常歡迎這些片都還是存在,因為那會讓台灣觀眾對紀錄片這件事情有友好的感覺,會想要看台灣有這些故事,那是很棒也很讓人感謝的。但是我也深深的害怕這變成一種風氣的話,拍紀錄片可以賺大錢,熱血勵志的故事俯拾皆是,你去台灣一歩一腳印去找有幾百個幾千個,我是不是只要好好去操作一個真實人物的故事,然後把他找出一個行程規劃,他可以在民國幾年幾月幾號完成一個什麼夢想,我知道這個夢想很難達成,阻礙有哪些,又代表人性層面中哪些部分,我只要知道這個,然後用劇情片的方式盡可能地推動,是不是就可能賣錢?那這些人物的真實故事無私地交換在你鏡頭前面,你又不付錢給他,那是什麼意思呢?你的生命難道是用來販賣給人家當作故事的?當然我不會用這樣的態度去想這些每一個已經完成的片子,因為我不認為他們當初知道票房會這麼好。

張:但現在紀錄片從一開始的選材,到後來拍攝過程中他選擇如何去拍攝他的被攝者,以及後來的剪接,和上片前的行銷,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影響後來的成品成為如今的樣貌,你所說的當年紀錄片工作者的堅持,現在好像已經成為很小的一部份了。
沈:很不被在乎的一部分。現在越來越少人嚴肅地討論紀錄片的高貴性,或者紀錄片的社會意義與責任、紀錄片作者的倫理。紀錄片在國外大多數主要的管道還是電視和影展,它本來就不是一個商業市場上傳播的東西,所以可以保持某種自覺或中立性吧,至少我看過很多很棒的紀錄片,雖然它們很棒,但我也不覺得票房會多好,但是它們總是很重要。台灣觀眾去看紀錄片的票房我沒有統計過,但我絕對願意片面地認為是全世界CP值最高的,花的錢最少但賺得最多,至少今年看到的幾部紀錄片在比例上來講,我認為是全世界之冠。那個有一點點問題,我指的問題是說,這幾部紀錄片都代表了一個共同狀態就是,台灣人民相信台灣人民自己作的事情,不管是觀察土地的傷痕,或是參與社區的站起來,還是去關注社會底層一些不被注意的人,而他們依然可以去完成一些年輕的夢想,或者他們可以在將死之前勇敢地出去環島,或者透過感化教育的歷程獨輪環島、倒立,任何人民可以展現出他們的勇氣和不放棄的意志,即使資源再窮苦,依然想要得到冠軍,種種都代表著台灣人民好需要好需要一些鼓勵,這些鼓勵都代表,人民可以給人民的鼓勵,比政府可以給人民的鼓勵還要多,所以他們會去參與這個行為,所以我並不會覺得這些票房有什麼問題,因為我覺得台灣人民現在在心理的情感上需要。
但我會覺得,一旦你知道怎麼樣作可以讓觀眾熱血,尤其台灣的觀眾,再加上一旦在拍片時去想到院線的問題,老實講你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企業包場」,有誰會去包《築巢人》啊?頭殼壞去了。人家怎麼上班啊?企業包場就是員工要開開心心地去上班,員工要很有希望地覺得:對,我們的薪水就是比澳門、香港、上海都低很多,我們可憐,但是台灣人民站起來吧,我們不要害怕,我們是有夢的。你只要想到「企業包場」,只要這四個字閃過你念頭,人生都變得簡單了。但是偏偏我認為人生本來就是很複雜的,人性本來就是很複雜的,人的愛也非常非常複雜,愛對我來講是終身命題,把愛簡單化跟把所有事情簡單化,對我來講是無可接受的事。要理解愛沒有那麼容易,要理解愛,可能你還要去理解恨,理解很多的不甘心,理解很多生命的細節,你才可以知道那個愛有多不容易。所以我對這種片面簡單式的詮釋,我自己在看大銀幕時都會有一種焦慮。

每個人都在築自己的巢。或者為了保護自己與所愛,或者因為無法溝通與不願了解,或者為了拒絕別人進來,或者只因自己不願出去。紀錄片工作者要進別人的巢,看別人的家,卻也得面對自己所築的巢。在檢視別人的愛的同時,最終無法逃遁的,仍是自己如何面對自己生命中的愛。
沈可尚在《遙遠星球的孩子》之後,在明年1月3日上映的《築巢人》中,更深一層地進入自閉症者與家人的世界。沒有召喚大眾捐款的公益訴求,沒有逼人鼻酸落淚的感性溫情。陳立夫是個30歲的大孩子,擁有繪畫與摺紙的驚人天份,喜歡收集廢棄的鳥巢蜂巢,摺紙作品也宛如一個個大小不一的巢般結構。立夫爸則在上班族的工作之外扮演單親爸爸的角色,每天買菜做飯,假日陪著立夫找蜂巢、撿寄居蟹。溫文有禮的他,以處變不驚的態度隨時應對著立夫突如其來的暴戾之氣,屬於這個家庭的巢中似乎總像山雨欲來卻又隨即化解,維持著一種讓人隱隱提心吊膽的恐怖平衡。父子一同走著他們無法分割的路,不必冠冕堂皇地去說什麼一切都為了愛,每個人巢中的愛,或許其實都在不能不做與不能不逃之間來回拉扯。
張:《築巢人》雖然拍攝的對象也是弱勢族群,但跟近年來其他類似題材的台灣紀錄片相比,你的鏡頭與敘事更傾向一種詩化的結構和語彙,當然你從早期的短片作品就已可看出這種個人風格的方向,但《築巢人》是因為配合被攝者的屬性而選擇這樣的形式,還是這是你個人在影像創作風格上的一種選擇和堅持?
沈:其實老實講《野球孩子》(2009年)拍完時我非常非常的沮喪,因為當時在台中圓滿劇場、在大安森林公園都全場笑得很開心,但結果上片後票房爛到爆炸,那時我很沮喪,就覺得紀錄片還是不要去想票房好了。我以為我那樣同時兼顧我藝術形式的需要,但實際上印證到票房上是非常慘烈的,所以我接下來拍《遙遠星球的孩子》,我就心想我為什麼不能作一個不藝術的東西,台灣這麼缺教育性的東西,為什麼我就不能老老實實的好好作教育的,所以我就很肆無忌憚地大大方方地把自己的藝術感覺都丟掉。我就要作四集紮紮實實的教育的教材,希望可以被自由地下載,被大陸盜版,傳越多越好,因為我覺得這件事情重要。所以我就拍了四集我認為很用力的報導性的片子。我開始覺得拍紀錄片時我什麼都不想去想,只想我為什麼關注這個,我要怎麼去完成一部片子,至於片子的後續那不甘我的事,那些事誰知道呢?
所以後來到《築巢人》時,我一直都在一種懵懂跟茫然中進行著。我的意思是說,我從頭到尾根本沒有預設它會完成一支片子,我從頭到尾就是覺得我好奇那個孩子,他在作些什麼,之後我發現了這個父親的身分,那時我也剛好正在當父親的角色很麻煩的時候,我甚至有一段時間,我是每天拿著攝影機就擺在那,拍我們兩個談我們是怎麼當父親的。還有段時間,我一直對他充滿自信的那種樣子覺得很厭煩,好像總覺得「我一定可以」、「我一定充滿能量」,我聽得好煩。有一天我很殘忍,我就拿著攝影機去刺探他,我把立夫的幾個作品擺在那個長廊,最前面擺一張桌子、一張椅子跟一個垃圾袋,裡面裝滿立夫折的紙以及還沒有折的,我說:「你口口聲聲跟我說你多愛你的孩子,你觀察他的藝術創作十幾年了,你現在折一張給我看。」攝影機就對著他,他汗流浹背折了半個鐘頭,一張都折不出來。當然當下我就覺得很抱歉了,覺得「我在幹麼?我為什麼要去刺探人家的愛?人家的愛不一定要用『會』這種形式啊。」我當下就自己檢討了,就跟他說「歹勢歹勢我有點失心瘋,我們還是來聊天好了。」
我從來沒有設定我會完成什麼樣的片子。好像我拍《遙遠星球的孩子》,努力地讓大家下載了,讓大家盜版了,結果呢?我常常在吃早餐的時候,發現世界並沒有改變啊,世界就是沒有人對他們多友善一點啊,我家樓下小公園每個禮拜都有自閉症者來打掃,我永遠看到大家都還是那種害怕的眼神,就覺得為什麼一個微笑都送不了給他們,一個打招呼都送不了給他們,我就有點氣餒。所以拍《築巢人》過程中,我只是想要看這個父親日日夜夜叨叨絮絮告訴我他對兒子強大的愛,到底能夠支撐到多久?到底經過挫折之後你又能站起來嗎?當然因為越來越熟,從剛開始尖銳地想要刺探,到後來我由衷地希望他過一個好的生活,由衷地希望看到你們兩個和解,你跟你自己也和解。我很想看到這些,所以就漫無目的地永無止境地一有空就去拍。
一直到拍陽明山他往上走那顆鏡頭,就是片子最後那顆鏡頭時,那一天我就想開始剪接了。在剪之前我只有一個概念,就是最後一顆鏡頭,我知道這整部片就是要講最後一顆鏡頭,沒有聲音的,就是爸爸一直往前走,兒子遠遠的被丟在後面,但是終究爸爸還是會回頭望著他兒子繼續往前走,走向一個黑黑的霧霧的但是不知道會不會是一個漂亮的地方。我知道整部片要講這件事情,所以我才開始剪。所以才會開始用這個邏輯,去回過頭來看所有拍攝過的素材裡可揀選的部分。大概剪接比例400比1吧。很多聲音和影像的運用,因為我覺得我沒有包袱,我沒有要上院線,沒有要參加影展或幹麼,我只知道我必須要很誠實的完成一個我認為我很喜歡的東西。而且在某個程度上我一直到此時此刻都還很自省的是,倫理這件事情,就是你到底要讓觀眾看到多少,但是不看又不行,看了會怎麼樣嗎?我一直在拿那個刀鋒的邊邊。所以就才慢慢剪成現在這個樣子。

張:所以這個片子才會被剪成如此精省,只有400比1,而且堅持不到一個小時,就是不願意剪成一個半小時的比較容易上院線的長度。
沈:對,有的影展他就是要求60分鐘以上,有人就說「你為什麼不多剪幾分鐘」,但對我來講創作這種事情是,當你最後覺得OK的那一刻,它就OK了。對我來講沒有第二個版本或是什麼導演私藏版,我是有點偏執啦,我覺得作品都是一種緣份,在你當下生命裡你決定了這樣作,那就是這樣作,所以我也從來沒有剪過長版。那時我跟剪接師講了一句話滿有趣的,我現在才想起,我跟他說,我希望觀眾看這部片時很警覺,因為我覺得有好多好多的電影都不相信觀眾,我自己是永遠相信觀眾在看電影時是很平等的,就是你給的資訊越少,他是越自由的,你給的資訊越低,他能夠想的世界就越跟他自己有關。因為我有那個執念,所以我剪接時很小心這一塊,所以越剪越短,從原本的兩個小時剪到後來變53分鐘。我看完後把最後一句話放上去,又看了兩遍,跟剪接師說:「對,就這樣吧。」他說:「啊?那有哪邊要修嗎?」我說:「沒有,就這樣。」
張:這部片子裡呈現的愛,也跟我們近年在許多紀錄片裡看到的愛很不一樣,這裡的愛並不是那種偉大無私無怨無悔的,有很多黑暗的層面在裡面。當然每次看你這些年的作品,我都忍不住會想到你自己當了爸爸之後的心路歷程,因為你的孩子雖然並不像片中這些弱勢孩子,但也在先天出生時就遇到一些難題,當然幸好現在孩子都很健康(大女兒出生時腦中有蜘蛛網膜囊腫,小女兒是血管瘤)。這些你自己身為父親的複雜心情,在拍片時會怎樣去跟片中人物混雜在一起,你又怎樣去區分開來?
沈:我其實真的是這幾年,才開始知道愛是一個無止境的學習。我以前覺得愛就是愛嘛,有愛情的愛,朋友的愛,好像愛沒有那麼的有重量,好像是個輕飄飄的不大意識得到的東西,好像跟激情啦或什麼其他的混雜在一起。但我這幾年慢慢意識到愛其實是個很巨大很複雜的學習工程。愛好像常常要痛到一個極限,然後你還活下去了的時候,你的角色和看法自然會改變,對愛有一個新的定義,讓你覺得要走下去,這時候你愛的厚度又偷偷抹上一層,是過去沒有的。
以前我其實不大懂愛,我對當父親這個角色是非常恐懼的。我從18歲開始就是一個完全獨活的人,突然之間又有老婆又有小孩,我並不是在一個什麼幸福美滿的家庭長大的小孩,家庭並不是我的港灣或什麼,反而是害怕是畏懼的,因此有了自己的家的這件事情,讓我其實角色有點拿捏不定。加上孩子一出生就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會讓我覺得好兩難喔,有時候會覺得為什麼要做這些決定,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會這樣,難道以後我就變成怎麼樣了嗎,就是會有很多困惑,很多恐懼,會很恐懼自己沒有辦法當一個好丈夫或好爸爸,但是你又不知道所謂的好丈夫好爸爸的形象到底是什麼,而你對自己想要創作的慾望又太強,你又不太會賺錢,你顯然面對創作時的熱度是高過你在家庭裡頭所表現出來的熱度,你花在工作上的時間是遠大於在家庭相處的時間,你總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好。但在做得不夠好的這種愧疚或自責之外,甚至有時你又會想「我工作可不可以作多一點再回去」,就是會有那種掙扎,是自己這個生命重要呢?還是新的那個和家庭無可切割的生命重要呢?孰輕孰重這件事情一直在拉扯著。
一直到拍完《遙遠星球的孩子》拍《築巢人》,我慢慢理解到,其實他們的生命跟我一樣啊,都是一樣一直在學習,愛其實是一個很複雜的一個…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形容。三個月前我還沒這麼想,但是因為我這三個月忽然之間出國的次數變得非常爆量,我每次出國都好自責,又跨到禮拜六日了,已經兩個禮拜沒看家人了,就心裡會掛念,所以後來我才開始去申辦出國一天多少錢的上網費用,盡可能珍惜出國可以上網的時間讓你們看到我,我也看到你們在幹麼,那20分鐘總比我在那邊一直掛著要好。時間不一定是最重要的,要去消化別人講的話,我以前比較聽不進別人講的話,現在就覺得別人講的每一句話裡面,都可能包含他內在一些需要,一些真實的心聲,愛是要去聽到那些東西,而且有時候愛並不是去滿足自己是個什麼人,愛是因為你知道對方的需要,知道對方的渴望,然後你願意用你的方式去滿足他的渴望跟需要。有時候那不容易,或者是做得有點笨拙,但是基本上愛就是一個很全然的付出,付出有時候都會有極限的,極限的時候你要再想想看,為什麼那個極限會出現,你是不是要換另外一種傾聽的方法呢?

張:所以你在《築巢人》片中除了愛之外,也呈現了自閉症家庭在精神層面上的驚恐跟暴力,這也是你所說的複雜的愛相對之下必須要承受的。
沈:對,我覺得那通常先來自一種恐懼、恨或者逃避,但是你終究得做個選擇,你要逃避還是不逃?你要受還是不受?如果你選擇受了,你就會得到受的結果,選擇逃避,就會得到逃避的結果。但是你選擇了受之後,請問你可以受多久?是三天呢?一周呢?還是一個月呢?你一旦選擇了受,一開始總是最難的,三天可能痛苦,七天你想逃,但是你還是會每天這樣選擇,要受還是要逃,可能你選擇了受受受,這樣過了兩個月有一天又忽然瓦解了,你第二天還是要選擇我是要受還是要逃,然後你會發現有一些東西你就是天然地切割不了,那只好反過來你跟那個東西相處。
我就講我自己好了,我以前有一點恨我的出生的家庭,嗯,不是有一點,但是現在我在練習跟他們相處,不是為了任何的理由,而是我現在有點心疼他們,他們很孤單,可能他們做了一些事情讓孩子害怕,但是不管怎麼樣,事過境遷,隨著時光流得很遠,我現在會想到他們的孤單,就會有一點難受。如果時光倒流,我曾經會意識到他們的孤單嗎?我不曾。但是現在會。所以我覺得那都是隨著年歲隨著時間,時間的威力很可怕。我現在都會替別人的孤單而覺得想要陪伴,那同樣的我覺得這些父母親都一樣,他們可能即使再怎麼想逃,但是想到自己的孩子孤伶伶的,就去受。人可以因為孤單而去失去好多好多。像現在我對立夫爸也是一樣,我到現在都很自責或是自省,我常覺得你這樣直視別人家庭的不幸或不安,然後今天要給觀眾看到,這也是這個家庭這對父子之間未曾預料到的吧,那這會不會對他們有什麼不好的影響?產生什麼效應?我不知道,那變成一個不可控制的變數。我就會想到,立夫爸現在一定很焦慮吧?那他會不會在那個焦慮的時候,感到一個他未曾體驗到的孤單呢?我就會寫個簡訊問問他「還好吧?」
張:以這個心態,你應該會很矛盾的希望這部片子不要太賣座吧?
沈:是,我一方面希望它不要讓電影公司陪錢,但其實我希望它就是「想看的人看到」就好了,我非常地堅信希望不要有任何人去打擾立夫爸或立夫的家庭,就讓他們去過他們原本的生活,不要有什麼變動,因為這樣的孩子要有什麼變動是會很困難的。就是會有一種矛盾的心情,就像我對我家人也是一樣。就連我的家庭我都覺得是一個很好的題材,但是我又不想拿攝影機去拍。
張:那我們希望這部片子可以賣到「剛剛好」就好。

時間:2013.12/23
來源:天下雜誌
作者:張士達

心得
從中看見導演在拍片過程中的種種考量、想法,並真實的貫徹他的理念,抱持著讓想看的人看到的心情去完成。也看見他對人生的體悟、對愛的詮釋、真實地承認複雜的存在性。
或許,他在記錄片中獲得很多,所以想將他獲取的,再藉由記錄片,讓依些人能用不同的方式看這個世界吧。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看見臺灣,看見大陸

全台首部航拍紀錄片《看見臺灣》在臺北上映,很轟動。我拖了很久才去看,就為避開高峰。結果去的當天依然爆棚,只買到一張最差的票。又過了一段時間,臺灣朋友請我看電影,還是《看見臺灣》。第一次看的不爽,不妨再看一次吧,我就答應了。不想爆棚依然,只是位置好了點點,稍得安慰。
從影院出來,朋友邊走邊感慨:「哪個社會都有問題。這不,咱臺灣也有很多問題。」
 
他這麼說,是因為電影的後半部,幾乎全是臺灣環境污染的鏡頭,都是批評人類的貪婪,人類對大自然過度的索取。用主題曲來說,叫做「拿的那麼多」。
我幾乎不假思索,馬上回答:「是的,都有問題,但性質不同。」
朋友好奇:「怎麼個不同法?」
 
「你們這電影能公映。要在我們那邊,連選題都通不過,」我說。其實,《看見臺灣》豈止可以公映。它一出世就在臺灣引爆了劇烈的輿論龍捲風,迫使臺灣政府再三再四地道歉,再三再四地承諾改進。
「應該是習慣問題。大陸政府還不習慣公共參與,公共討論。但不急,慢慢會好起來的。」朋友安慰我說。
「兄弟,哪是什麼習慣問題。」我急了,連連搖頭:「你們有問題但更有辦法,所以不怕曝光。我們的問題是根本沒招,只好捂蓋子,結果越捂越爛。」
朋友聽了,長歎口氣。他是大陸問題專家,何嘗不懂我的話。兩人默默無語,走到影院門口揮手告別。
回頭想想,覺得自己似有失態。大概是「慢慢來」三個字刺激了我。經常有外面的朋友那麼勸我,我知道他們都好心,但聽多了仍不免抵觸。我不同意大陸很多問題是快和慢的問題,不是我們性急,不是我們慢一些、耐心一些就可以解決,而的確很多問題都無解,都屬於不可治理的問題。
就說污染吧。有次半夜飛抵武漢,從半空望下去,我仿佛看到一個碩大無朋的巨盆,倒扣著整個城市。巨盆中的空氣如川流不息的水,但那是多髒的水。我當時就心涼:這是我棲息的城市麼?如果每天都在髒水中吐納,有什麼生命品質可言?
但是,億萬同胞,確實都棲息在髒水中,波瀾不驚。以至於有外媒嘲笑:他們面對霧霾不是上街抗議尋求改變,而是寧願天天戴口罩。有辦法的人用腳投票,一走了之,沒辦法的人戴上口罩,忍受一切。誰都明白是怎麼回事,誰都不否認必須改變,但誰都不相信可以改變。
社會問題,社會危機,一定都伴隨社會抗爭。有爭才有變,這本來是社會演進的一般規律。但這似乎不適合中國,中國簡直就是規律的黑洞,抗爭的量級跟污染的量級完全不對等,以致到了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很多人相信問題倒逼、危機倒逼,但這在中國更多是幻想,不僅很難倒逼出改變,反而不斷地壓低底線,包括壓低道德的底線和公眾的承受底線。
怒其不爭,就成了一種流行的情緒。憤怒的口水不僅噴向當局,也噴向民眾。極端如燒死四十七名無辜乘客的廈門公車縱火案,都有人為之辯解,聲稱遇難者並非真正無辜,因為他們面對暴政沒有挺身而出,客觀上都是同謀,都有原罪。口水滿天飛,幾乎罵遍天下。
「不爭」固然令人扼腕,但追問不能到此止步,還應該再問下去:為什麼不爭?難道,真因為同胞的本性?如果是這樣,那還有什麼希望?「爭」是需要的;但人們容易忽略的是,「爭」並不是無條件的。完全不問情由,缺乏同情的理解,一概罵倒,眾人皆醉我獨醒,這除了盲目的發洩,對社會進步沒有任何價值。
「爭」需要怎樣的條件?還是對比臺灣吧。蔣介石時代的臺灣,民眾也曾被二二八大屠殺的血腥和白色恐怖的淫威嚇倒,以至蔣介石鎮壓雷震組党時,沒有任何鎮壓成本可言,因為民間沒有任何像樣的反抗。只是到了70年代中期,一方面隨著經濟騰飛和均富的實現,產生了強大的中產階級;另一方面,戰後出生的新一代成長起來了,他們初生牛犢不怕虎,再沒有父輩的杯弓蛇影。總之社會已經崛起。有了崛起的社會作為植被,就形成豐富的生態。正是靠這整個的生態支撐,才有了美麗島的大規模集結,才有了美麗島被鎮壓後持續高漲的抗爭。持續高漲的抗爭宣告了鎮壓的無效,迫使統治者退讓,也才有了解嚴,有了臺灣的和平轉型。
抗爭要有依託,依託就是社會;抗爭要有掩體,掩體就是社會。鼓勵抗爭的浩然正氣固然重要,但創造抗爭的條件即社會基礎更重要。必須坦率地承認,當下中國不只政治腐敗,更大的危機,是清華大學教授孫立平強調的社會潰敗。潰敗的社會不可能組織起有效的抵抗。個人面對利維坦的無力無助,是人性的常態。這種情況下,普通人的怯懦無可厚非,一概歸為原罪過於苛刻。
苛求個人不是出路,關鍵是保衛社會、搶救社會,而這已經刻不容緩。
在我看來,六十年來,中國最大的損失不是政治經濟上的,而在以下兩端:一是文化上,即中華正統文化被徹底切斷,屬於流氓無產階級性質的本土的流寇主義、痞子主義、民粹主義、鬥爭哲學,與同樣野蠻的舶來的斯拉夫專制主義雜交,生成畸形的紅色文化,毒化了民族的文化基因,一百年都難肅清。整個國家成了徹頭徹尾的叢林世界,距仁愛、寬容、和平、理性等普世法則愈來愈遠。
再一個,就是整個民間社會被連根拔掉。公權力的觸角滲透到社會的每個細胞,結果是窒息、扼殺了社會。本義上的社會主義以社會本位為要義,但中國的所謂社會主義恰恰是反社會的。改革時代開啟了經濟自由化的進程,並擴大到社會領域,社會逐步生長起來,公權力有所收縮。但進入維穩時代後,公權力尤其專政機器全面反撲。不惜耗費天價維穩成本,對社會嚴防死守,恐懼一切社會自組織,恐懼一切自由的交流,恐懼一切建立在共識和默契基礎上的自由聯合。
回頭說到臺灣。臺灣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有憲政體制問題、有司法體制問題,經濟更是十多年走不出低谷。但整個臺灣依然安詳、從容。奧妙何在?在於臺灣有個好社會。而好社會最重要的秘訣,在於自治。地方是自治的,社區是自治的,大學是自治的。甚至屬於政府的很多職能,也讓渡給了社會。比如辦證和繳費,通常無須找政府,到家門口的7-ELEVEN,多媒體終端機上敲幾個鍵,就全都解決了。市民辦事再方便不過,政府卻為此付出很大犧牲,因為不再需要那麼多人手,很多公務員就只好下崗了。
這反映臺灣鮮為人道的一個特點:臺灣的民主沒我們想像的那麼好,但臺灣的自由比我們想像的要好。政府該退出的領域,統統退了出去,甚至比法定的退得還多。但政府退出後,社會沒亂,反而越來越好。幾乎每個來臺灣的大陸同胞,都能感受到社會的井然有序;社會基礎設施的完善、體貼;最重要的是,社會自我調節功能極其強悍。所以臺灣不怕有問題。所有社會問題都不難及時發現,進而集中全社會的力量,最大限度解決。
對比臺灣,我們最大的短板就是社會。從來視社會為最大的假想敵,為了保衛政權,不惜糟蹋社會。社會自發秩序被破壞,自淨機制難起作用;政府的重心則只在統治不在治理,社會問題也就不能不徹底失控,越來越逼近社會的承受極限,如懸河隨時可能潰決。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新公民運動應運而生。它不是像列寧主義那樣,只有政權的視角,主張政權中心論,而堅信社會才是我們的主場。它不是砸爛,而是建設;不是破壞,而是生長;不幻想一夜而決一擊即中,而是向下紮根,用權利組織社會,培植社會的元氣。本質上屬於社會建設。而社會建設在任何時候都重要,民主化之前則尤其重要。因為民主化之後,社會建設水到渠成;最緊缺也最難熬的只在民主化之前。而億萬生靈不可能等到漫長的民主化之後再來安頓,現在就必須著手。
這也是我認同新公民運動的原因。新公民運動發起兩年多來,我一直沒有實際地涉入,只想做一個觀察者、思考者。但對新公民運動的全面鎮壓把我逼到牆角,我別無選擇。受難者很多是我的兄弟,僅從江湖道義講,都不能壁上觀。更何況在我看來,新公民運動代表一種價值、一種希望,必須守護。不因鎮壓而潰散,而是開始新的集結,抗爭才會持續;唯有持續的抗爭才會讓鎮壓失效,也才會給公權力勘定不可逾越的邊界。所以,鎮壓不應是終點,新公民運動必須接力下去——這是我們的權利,更是我們對社會的義務。
回顧一下20世紀中國史,或更有助於認識社會的重要。20世紀中國史,政治上往往是一部瞎折騰的歷史。無論在朝在野,都是惟政權論,缺乏社會的視角。在朝的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對社會百般鉗制;在野的急於亂中取勝,見獵心喜,巴不得社會越亂越好,苦難越多越好,以至把科學救國實業救國等所有中間道路、所有社會建設,都當作「幫閒幫兇」加以冷酷的攻擊。雙方都不惜以社會為犧牲品。結果是神仙打仗,社會遭殃。
這一切,我們受夠了,對社會的糟蹋該到頭了。政治之外,更有社會。社會是我們的失地,社會是我們的原鄉。所謂搶救社會,無非從政治手中收復失地,找回我們的原鄉而已。這一切,且從凝聚權利共識,從落實憲法規定的人權和公民權開始。告別私語,告別怨婦情結,告別政治烏托邦,回到社會,回到生活,從真實的大地上找到力量。這是新公民運動的意義,也是擁有權利運動、所有社會建設的意義。彼岸同胞早就看見臺灣,回到他們的原鄉,無論怎樣深重的哀愁,都是他們能夠改變的。那麼,我們的原鄉有多遠?改變有多遠?
 
時間:2013.12/13
來源:紐約時報中文網
作者:笑蜀,本名陳敏,曾是《南方週末》報紙高級評論員和《炎黃週刊》雜誌編委
 
心得
從這文章中,看見大陸作者怎麼觀看台灣,雖然他將台灣說得如何好,只因跟他的故鄉相比。但他也提到爭的意義,提到需要有人出來發聲,需要有人帶領大家去反抗政府,需要有人除了看見問題,更敢反映問題。在這一切的要求下,要先餵飽人民的肚子,基本的人民需求顧慮好,才會有更多反抗的機會出現。怎麼讓人去察覺這件事情的問題本質,更要如何讓大家肯獻出自身的一份心力於社會中的任何一項議題中?只要這個社會的人投入自身心力於一項議題,我們的社會便有更多改變的機會,也有越來越好的社會可讓大家一同共處。

范可欽你錯了

筆者不久前才在一場「創新創業平台論壇」中談及黃色小鴨的智財權與文創議題,與會者均對黃色小鴨來台的首場成功展出,表達肯定。因此近來看到黃色小鴨游到基隆後,創作者霍夫曼與基隆市府、策展團隊發生的衝突,讓本來是一件喚回純真與單純的公共藝術,卻淪為侵權之爭,令人感到遺憾。
就智財法律面來說,黃色小鴨的造型,由於著作權的概念與表達合併原則,不能讓創作者壟斷大自然中的小鴨造型,霍夫曼並不能就小鴨主張獨家著作權;此外,霍夫曼在台灣也沒有就黃色小鴨申請商標註冊,因此,基隆策展團隊製造、販售相關的小鴨商品,確實如原策展人范可欽所言,並沒有侵權問題。

藝術淪商業馬戲團

但是,趁著黃色小鴨風潮,製造、販賣小鴨的周邊商品,雖然沒有侵權問題,但打著霍夫曼的名號,主張得到本人獨家授權,這就有侵權問題。打個比方說,沒有獲得蔡依林的同意,卻主張蔡依林就是商品代言人,不但侵害本人權益、也混淆消費者的認知,造成市場不正常競爭。此外,基隆策展團隊未經霍夫曼同意,就把小鴨拱上轉盤、並讓它呱呱叫,雖然也可謂有創意,只可惜創意都表現在別人的作品上,且未獲得作者同意、扭曲作者原意,這就侵害作者的人格權。
針對霍夫曼不滿黃色小鴨游到基隆、卻成為「商業馬戲團」的丑角,被撤換的策展人范可欽,日前表示霍夫曼收了千萬權利金,暗示霍夫曼自己就在從事商業行為。但是,商業行為也有許多不同的表達形式,如果說,霍夫曼的小鴨賣的是「純真、愛與和平」,自然不會同意別人用他的小鴨賣「馬戲團、歡樂與招財」,這當然也讓作者覺得受到侵犯。
黃色小鴨遊台灣,目前最成功的例子,就是筆者在「創新創業平台論壇」中所聽到的,高市府結合民間捐資與公共行政的資源,做好周邊交通與觀光的規劃,自然吸引民眾參觀。參觀人潮一多,就帶動在地的旅館、觀光、文創……產業的發展、捐資的企業也得到超乎預期的廣告效果,民眾也得到愉快的親親小鴨體驗,得到政府、企業、人民三贏的成果。
基隆市府的策展單位卻操之過急,一方面自己想做周邊商品、搭著霍夫曼的名氣銷售,於法或許未有不合,但是讓人覺得趁機佔了霍夫曼的便宜;另方面,官方自己做了系列的周邊商品打算大賺一筆,也削弱了周遭民眾商家的獲利機會。
總結來說,市府應該扮演好公共行政的角色,做好讓人民享受公共藝術的各項設施,倘若急於爭利、佔人便宜,霍夫曼會生氣,民眾也會生氣的。
 
時間:2013.12/24
來源:蘋果日報
作者:江雅綺
 
心得
在這篇文章中,可看見同是地方政府,政府本身抱持什麼樣的想法與價值觀,就會創造出怎樣的結果,或是用什麼樣的態度去處理事件。高雄市政府充分發揮自身的角色功能,結合民間與本身資源,使得人民、企業、政府都獲得一定的利益,也讓高雄市政府因著黃色小鴨,而贏得人潮與錢潮。
反觀基隆市政府沒有看見自身的角色定位,短視近利,只看見自身利益,未顧慮他人的感受,雖然不一定犯法,但我想它可能引起多數人的不滿,更讓原創者不舒服,也可能讓作品失去原意。

蔡烱燉/揭開檢察官的「司法官」面紗

我國傳統上泛稱「檢察官與法官」為司法官,檢察官又一再聲稱要保有司法官的屬性,檢察官因而蒙上了一層「司法官」的面紗。不過,這面紗反而讓檢察官角色定位,混淆不清。檢察官角色定位的混淆,所混淆的是行政權與司法權的分際,茲事體大。這攸關我國法治的健全發展,不得不嚴肅以待。
法官跟檢察官有何不同,為什麼法律規定於法院配置檢察署(冠上法院名稱),檢察署又不屬於法院?檢察官所追求的「司法獨立」與憲法保障法官的「審判獨立」,有無不同?
檢察署是獨立於法院外的機關
法官與檢察官角色的混淆,始自清末民初繼受西方司法制度對於這兩個概念的含混。清末民初的法院編制法,仿日本的裁判所構成法,法院內包含了審判衙門(各級審判廳)—即現在的法院,及檢察廳—即現在的檢察署,二者平行設置,不過其間曾一度廢檢察署,改為法院設置檢察官,其後又以如此會讓人以為檢察官是附屬於法院,因此在法院組織法規定,各級法院及分院各「配置」檢察署。不過,法律規定法院「配置」檢察署,仍會讓人感覺檢察署是屬於法院的機關,而檢察官是屬於法院的職員。例如前不久曾有位到法官學院上課的老師,在課堂上問在場有無臺北地方法院法官,他說他認識一個法官的同事,是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云云,諸如此類例子,不勝枚舉。實則檢察署是對應法院設立的獨立機關,與法院並無關係。因檢察署冠上法院名稱,一般人民跟法院接觸時,常常誤解二者的關係,而許多法律人對這樣的誤會,也不以為意,反正都是司法實務工作者。
雖然「司法官」泛指檢察官及法官,但有些學者在使用司法官一詞時,實與法官同義,因此司法官的用語是造成檢察官與法官角色混淆的主因之一,此一泛稱要否持續使用,值得檢討。即使要持續使用,也有釐清的必要。
檢察官是司法行政官
以司法官來說明法官與檢察官的不同,或許可以這麼說:司法官有二種,一種是司法行政官—即檢察官;一種是司法審判官—即法官。民初的法院編制法,有關檢察官名稱沿用至今,但以「推事」或「審判官」來稱法官,「法官」一詞是到了七十八年的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立法時才「正名」。檢察官的工作性質向被定位為「司法行政」:十六年間國民政府決定裁撤各級檢察機關,配置於法院時,即認為檢察工作主要是檢舉及執行,其職掌只是法院中的「司法行政」;又國民黨在二十一年間中央政治會議所提法院組織法立法原則中,也表明檢察官實具「司法行政官之性質」。
在法官法立法過程,部分檢察官為了爭取保有所謂的「司法官」屬性,反對制定可能影響他們屬性的檢察官法或法官法(準用),而積極主張制定「司法官法」,他們的動機,講白了,就是要爭取跟法官一樣的身分(包括終身職與待遇)保障(而不是準用法官來的)。法官「審判獨立」的後盾是身分保障,檢察官認為他們也要有身分保障來「維護司法獨立」,以有效打擊犯罪。其實檢察官的身分保障問題,早在四十二年間的大法官釋字第十三號就已經加以解釋,基本上比照法官,自無擔憂必要。
依上所述,檢察官即使不失為司法官,也屬司法行政官,非司法審判官,所以檢察官的性質自屬「行政官」,只是不同於一般行政官。一般行政官不論對外或對內,都無獨立性,但檢察官在檢察一體的原則下,依法要服從檢察(總)長的指揮,並沒有如法官審判獨立所涵蓋的內在獨立性(院長不能影響法官裁判),只是在對外行使職權時,具有獨立性。檢察官所講的「司法獨立」是指檢察(對外)獨立而言,與法官的「審判(司法)獨立」指審判(對外及對內)獨立,有所不同。
揚棄行政兼理審判的思維
人民對於法官及檢察官角色如果沒有正確認知,就會誤認檢察官也可以如同法官般行使法官職權(例如早年檢察官如法官般具有羈押權、核准監聽權),甚至認為法官應儘量配合檢察官,發揮打擊犯罪的功能(例如希望法官對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或監聽的案件,儘量准許等等)。然而,檢察官既是司法行政官,所行使的追訴犯罪職權屬於司法行政權(積極、主動);法官是司法審判官,行使審判權(消極、被動),這兩種權力,如果由同一人行使,跟早已揚棄的中國清末以前「行政官兼理司法」的制度,又有何太大差異?如在設計制度時,對此不謹慎思辨,輕忽了對於檢察權的行政監督,以及對於法官所應扮演人權守護者角色的要求,就很可能使許多無辜人民因檢察官未詳查即予起訴或監聽等情事,或法官未能發揮人權守護者角色,而無端受害。
檢察官及檢察署應立專法
日本在昭和二十二(一九四七)年間,廢除了法院與檢察署合併立法的裁判所構成法,以裁判所法及檢察廳法來取代它,應是瞭解二者屬性及功能不同所做決定;而海峽對岸不僅分別制定了法官法及檢察官法,也分別訂有人民法院組織法及檢察院組織法。日本及對岸的立法對於我國主事者,應有一些啟發吧!
從今年八月卅一日檢察總長去向總統報告因監聽所獲關說情資的事件而論,檢察官的行政官角色或心態,已顯露無疑。檢察官既屬司法行政官,而非司法審判官(法官),自應別於屬性不同的法官,制定獨立於法院之外而非配置法院的「檢察署組織法」,及合乎自己屬性的「檢察官法」,方有利於檢察制度的健全發展。據瞭解,在法官法推動過程,也有立委提出檢察官法的法案,但礙於「司法官」情結,終未能實現,相當可惜。法官法實施已二年,移植檢察官所在意的身分保障規定於檢察官法案中,應無障礙,這理想有賴有心人士來推動實現,以終極實踐數十年前大法官釋字第八十六號所揭示「審檢分隸」的憲法意旨,使我國的法治水平,更上一層樓。
已故刑法權威林山田教授曾在八十八年間的立法院公聽會中表示,檢察官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從偵查、控訴、參與法庭法動、形成判決,從起訴到最後刑法的執行,全程參與,是法律正義體現最重要的成員,必須給他們一個專業的法律。他的發言,如今看來,仍顯睿智。

時間:2013.12/23
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作者:蔡烱燉

心得
一場抗爭不能只靠那些熱血分子行事,更要有一群專業知識份子可以進入法院,確保司法體系的公正性,破除政府利用司法體制保護自己,更確保那些少數人的利益。
在過往的小組報告和社團經驗中,在需要互相合作的地方,若有人搞不清楚狀況,輕者拖慢進度,重者使事情的方向偏離原本軌道,若檢察官本身看不見自身的重要性,並明白自己的重要性,或許檢察官的意義就會逐漸流失......

張慶忠若堅審服貿 台聯:不惜流血抗爭

雖然上週五(20日)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俟明年3/10前辦完最後一場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但內政委員會國民黨召委張慶忠隔天(21日)仍堅持週四(26日)將排服貿協議審查的議程。對此,台聯立院黨團今(23)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若國民黨硬要審服貿,台聯將退出朝野協商,且不惜流血抗爭,組織改造法案與明年度總預算,國民黨都不用想通過了。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表示,張慶忠根本不甩朝野協商決議,這明顯就是國民黨在玩二手策略唱雙簧,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和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2人扮白臉、張慶忠扮黑臉,倘若國民黨推翻朝野協商決議,發出安排服貿審查的開會通知,台聯將強力杯葛議事,不再參與任何協商,明年度預算及組織法也都會杯葛到底。

台聯黨團幹事長葉津鈴表示,服貿協議的審查本來就應該以協商結論為依據,張慶忠不僅摧毀朝野互信,更激化朝野對抗,而強行安排審查,這是剝奪業者對服貿協議充分溝通權利,這就是「忽略民意」,民意代表卻忽略民意,這叫「有虧職守」。

許忠信也批評,張慶忠急著審服貿,根本就是受到來自中國的壓力,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與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明年將會面,就是要拿服貿協議當見面禮,身為民意代表還不顧民意,只顧財團、只願向總統馬英九負責,台聯絕對會強力杯葛。


來源:新頭殼newtalk
時間:2013.12.23
作者:謝莉慧

心得
這學期因課程內容,漸漸接觸到許多社會議題。看見其中有相當多的例子,政府一次次推翻自己的決議,更將人民的聲音當作耳邊風。究竟是什麼,可以讓他們如此有恃無恐,讓他們一次次摧毀人民的信任?同時,他們覺得我們不信任政府,我不懂政府的存在,究竟是為了什麼?倘若本意是好的,現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