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進行做環評,而且違法營業14年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去年5月遭勒令部分停業,屏東縣政府在短短146天審查後,在昨天2013的最後一天,有條件通過環評案,環保團體痛批縣政府對業者放水,讓悠活就地合法恢復全區營業,犧牲的卻是墾丁海洋生態,「根本是送悠活的年終大禮」。
遊客拿著行李,準備入住悠活度假村,原本遭到環保署停工的違規區3-6區,屏東縣政府在短短146天的審查後,在去年12月31日通過環評,公文一下來,全區可以重新營業。
附近居民看法兩極化,因為10多年前,悠活排放廢水,污染到潮間地帶,水質變遭影響生態環境引起居民以及環保團體抗議,但屏東縣府卻表示,只要悠活3年內到污水零排放,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後,可依法向墾管處申請使用執照變更,再向縣府登記合法旅館,這個審查程序完全沒有環保專家參與,縣府被批袒護業者。
環保團體質疑,這次的審查過程有漏洞,沒有海洋專家參與,不符環評法規,飯店沙灘距珊瑚礁潮間帶,只有30公尺,質疑根本不應有建築物,而且146天就通過審查,過程太草率。
就怕美麗環境再遭污染,環保團體表示會提出行政訴訟,而悠活方面表示,一切照縣府程序走,其他不願多說。
附近居民看法兩極化,因為10多年前,悠活排放廢水,污染到潮間地帶,水質變遭影響生態環境引起居民以及環保團體抗議,但屏東縣府卻表示,只要悠活3年內到污水零排放,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後,可依法向墾管處申請使用執照變更,再向縣府登記合法旅館,這個審查程序完全沒有環保專家參與,縣府被批袒護業者。
環保團體質疑,這次的審查過程有漏洞,沒有海洋專家參與,不符環評法規,飯店沙灘距珊瑚礁潮間帶,只有30公尺,質疑根本不應有建築物,而且146天就通過審查,過程太草率。
就怕美麗環境再遭污染,環保團體表示會提出行政訴訟,而悠活方面表示,一切照縣府程序走,其他不願多說。
心得:
這案件明顯的是官商勾結的案例,原本應該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評估才得以判斷出其對大自然所造成得損害,但政府卻用極短的時間就再度開放業者開業,明白的就是為了讓業者能夠盡快開業以彌補停業時的虧損。
政府應該要委託環品委員與相關專家進行審查,並且等到業者做出改善的行動後再加以評估是否能再度開業,這才是最正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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